中药饮片作为我国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中医药疗效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影响着中医临床用药及中成药生产的安全性及有效性1]。目前,仍有不少伪劣饮片充斥市场[2],为完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监管、提升中药饮片产品质量,2014年6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颁发《关于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药饮片等3个附录的公告》(2014年第32号)[3],《中药饮片》附录作为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配套文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25日,总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监管的通知》[4](食药监药化监〔2015〕31号),要求切实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本文对2016年我省7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代表性的缺陷进行汇总及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供业内参考。
1 检查概况跟踪检查重点: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具体包括:1)通过系统性关联性检查,评估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出租出借证照、体外循环、以假充真、染色增重等违规问题;2)中药材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等不规范行为;3)是否按规范要求逐批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行检验、放行;4)中药饮片生产工艺是否符合法定炮制方法,是否对炮制工艺进行验证;5)核对、追溯企业购进票据、生产记录、包材出入库记录、销售票据、设备生产能力等,确认企业是否存在生产无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等不规范行为;6)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稳定性及专业能力是否满足要求。通过跟踪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国家法规要求,如实记录生产及质量控制过程,确保生产和检验数据准确、可靠,以可靠的数据来确证药品生产持续合规,保证产品质量。
2 缺陷汇总与分析通过跟踪检查发现,7家企业中:有2家处于停产状态,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缺失,已不能有效运行;1家企业存在药品GMP证书过期后仍继续生产、销售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场检查共发现缺陷43项,其中:文件管理方面的缺陷占35%;厂房与设施方面的缺陷占12.82%;机构与人员方面的缺陷占10%;计算机化系统方面的缺陷占10%。具体情况见 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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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缺陷分布情况 注:左侧图柱为缺陷数量。 |
检查发现,个别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缺失,不能有效运行。企业员工转移至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车间工作或自谋职业,大部分员工未能在岗履职;文件管理不受控,文件系统未根据变化情况升级,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未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进行升级和修订;未对生产和检验人员进行系统的再培训,未再进行工艺验证、厂房设施及设备的验证;库房温湿度未能实施有效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且未能保持持续认证状态。
制药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包括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是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所需要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产品质量因素存在于产品实现全过程,包括人、机、料、法、环、测等各个方面,通过对这些因素所涉及的质量活动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和标准,使众多相互关联的质量活动得到有效管理、处于受控状态,最终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达到预定标准[5]。企业长期停产,关键人员未在岗履职、文件不受控、生产及质量控制涉及的主要设施设备、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等未进行持续验证与确认,不具备在GMP状态下生产的软、硬件条件,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无法保证产品的生产和质量要求。
2.2 未获得GMP证书即组织生产并销售检查发现,某企业原《药品GMP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2月;2015年6月取得新修订《药品GMP证书》。但该企业分别在2015年3月及4月生产饮片A 4 kg、饮片B 75 kg,并于2015年4月出库销售。
根据《药品管理法》[6]相关规定,生产企业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不得从事药品生产。产品必须在获得相应《药品GMP证书》的车间内组织生产,这是减少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重要保障,是确保所生产药品安全有效、质量稳定可控的重要措施[7]。上述批次药品在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时间段内生产并上市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2.3 文件管理文件管理不受控。例如,饮片A批生产记录格式发生变化,企业未按照文件要求和程序进行修订和审批;企业使用未生效的批生产记录,例如饮片B的润药工序批生产记录格式于2012年6月生效,而有3批次饮片B的生产日期却为2012年6月之前,说明其使用了未生效的批生产记录。
物料可追溯性差。例如,药材C取样量在货位卡、物料台账上未体现。
批生产记录不完整。例如:饮片D批记录中缺少煮制和干燥岗位操作记录;饮片E批记录中缺少切制操作记录,且其干燥岗位同时使用两台热风循环烘箱进行干燥操作,但岗位操作记录仅体现一个烘箱的设备编号;饮片F批生产记录中称量记录不详细,未体现称量过程等。
良好的文件系统是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生产过程既是管理文件的传递过程,也是生产物料的流转过程,实际生产过程中通过对文件的控制来实现对物料流转的控制[8]。生产文件的管理应确保生产操作和过程监控有章可循,要求生产记录真实、可靠,能进行生产全过程追溯及成品放行前审核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机构与人员培训效果不佳,不能满足岗位要求。例如:2015年未对中药验收人员进行中药饮片相关培训;现场考核检验员【显微鉴别】项目的实验操作,其手绘简图不规范;现场问询QC检验员有关HPLC基本操作知识,发现其对积分参数设置掌握不熟练,对检测限和定量限的理解有偏差;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对中药饮片生产的特殊性掌握程度欠缺,履行质量管控职责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培训效果的评价不到位,评价人员不具备评价培训效果的能力。
由于中药饮片生产工艺的传统性和生产周期的特殊性,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品种多、批号多、批量小的情况,“检验”是中药饮片企业执行GMP面临的最大难题[9]。检查发现,检验人员基本岗位技能缺失,不能满足日常生产监督需要,物料和产品的日常监督检验及放行均存在风险。
为确保员工的业务能力及正确理解GMP规范,企业应系统有效地开展人员培训,确保员工掌握与其职责相关的GMP要求,有效降低风险。企业应真正以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为目的,将人员培训作为持续改进的手段。
2.5 厂房与设施厂房与设施管理不善。例如:捕尘设施设计不合理,筛选间无捕尘设施,蒸煮间无排湿设施;原料库和成品库接收、发运区域未设置保护设施,不能有效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影响,缺少相关管理规程;饮片生产车间中间站地面破损,天平室无温湿度调控设施等。
厂房与设施是药品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企业应建立与饮片生产相适应的生产、储存与质量控制区,有效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饮片企业应根据饮片产品的生产特点,在除尘、除湿、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区域加强管理。
2.6 计算机化系统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不规范。例如:企业未按照《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的内容制订相应的管理文件;未针对每个系统操作人员设置独立的密码,未对权限进行分级管理;未对HPLC工作站进行计算机权限分级设置;高效液相色谱仪(SY-8100型)审计追踪功能未开启等。
数据的可靠性是质量体系的基石,只有经许可的人员才能进入和使用系统,最终目的是防止原始数据被随意篡改或删除。企业应采取适当方式杜绝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和使用系统,应当就进入和使用系统的授权、取消授权以及授权变更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10]。应完善计算机化系统的升级及管控,以数据管理带动质量管理,以数据质量的提升推动产品质量提升。
3 结语GMP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以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11]。
组织、建立和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生产企业作为药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依据自身特点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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