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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药事   2017, Vol. 31 Issue (10): 1095-1101.  DOI: 10.16153/j.1002-7777.2017.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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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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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娜, 席晓宇, 褚淑贞. 基于质性分析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研究[J]. 中国药事, 2017, 31(10): 1095-1101. DOI: 10.16153/j.1002-7777.2017.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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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Lanna, Xi Xiaoyu, Chu Shuzhen.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l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Based on Qualitative Analysis[J]. Chinese Pharmaceutical Affairs, 2017, 31(10): 1095-1101. DOI: 10.16153/j.1002-7777.2017.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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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编号:15ZDB167);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编号KYCX17-0740)

作者简介

都兰娜, 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 E-mail:dulanna@126.com

通信作者

褚淑贞, 教授, 硕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医药产业经济与管理, E-mail:csz77844@163.com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7-05-06
基于质性分析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研究
都兰娜 , 席晓宇 , 褚淑贞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 南京 211198
摘要目的:探讨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内容,为提高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提供参考。方法:根据社会责任理论和国内外文献,初步构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引入扎根理论编码方法,以45家沪深两市A股医药上市公司最新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分析对象,采用质性分析软件ATLAS.TI处理数据。结果与结论:验证了所建立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基本符合目前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内容。由关键词编码结果梳理了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共性指标、特殊性指标以及薄弱环节,为提高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医药企业    社会责任    报告指标    信息披露    质性分析    扎根理论    编码方法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l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Based on Qualitative Analysis
Du Lanna, Xi Xiaoyu, Chu Shuzhen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Business School of 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 Nanjing 211198,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discuss the content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and provide some references for improving the level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Methods: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l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was preliminarily established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s well as domestic and overseas literatures. The recently released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of 45 listed A-share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n Shanghai and Shenzhen was analyzed according to the coding method of grounded theory. Data were processed using qualitative analysis software ATLAS.TI.Results and Conclusio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model established in this paper was basically consistent with the contents of the current corporati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report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common indicators, specific indicators and weak links of the CSR report of the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Key words: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dicators of repor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qualitative analysis    grounded theory    coding method    

近年来,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危害着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大众媒体和公众社会意识的不断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受关注程度逐年提高。医药企业面临着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同时也逐渐意识到在保证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需注重自身的社会形象,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及时有效地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和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随着深交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相继出台,发布独立社会责任报告的医药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由于和公众健康紧密相关,医药企业在防治疾病、灾害救助、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社会责任要求不同于其他行业。同时,医药产品的特殊性,也使其在研发设计和生产销售等环节上,与法律、道德和环境存在密切关系[1]

通过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未涵盖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医药行业特色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尚不乐观。而缺少针对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指引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是导致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不佳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文试图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国内外文献,梳理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初步构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选取医药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研究样本,通过质性分析方法,探索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实际信息披露情况。根据关键词编码结果,梳理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共性指标和特殊性指标,并为提高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1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模型的理论框架 1.1 国外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最早产生于20世纪初叶。在此之后,国外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和内容的研究产生了几种具有代表性的理论[2]:Friedman(1984)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综合平衡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员工、消费者、政府、环境等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1971年发布的“同心圆”理论,将企业最基本的经济责任拓展到对社会、环境等方面的责任;Carroll(1991)的金字塔模型理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应包括对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等4个层面的责任;John Elkingdon (1997)的三重底线理论则认为,企业行为应满足对投资者和企业利润负责的经济底线,以及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

21世纪以来,企业在组织类型和特点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研究也涌现了一批新的结论:Lantos[3](2001)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型理论认为,企业应承担包含道德性责任、慈善性责任和战略性责任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chwartz和Carroll[4](2003)的实证研究指出,各责任领域的内容呈相互独立关系,仅有较少部分存在并不明显的联系,没有任何一个层次的社会责任作用是最基本的或最重要的,在此思想基础上形成了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IC模型。Jamali[5](2007)则在Carroll四层次金字塔模型以及Lantos三分类模型基础上,提出了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强制性社会责任和包括自由决定策略性责任、自由决定慈善性责任、自愿性社会责任的“3+2”模型理论。

1.2 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理论

国内学者也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积极探讨。徐尚昆[6](2010)通过归纳性分析,得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员工发展与权益、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公益慈善、经济责任、客户导向、社会稳定与进步、促进商业道德与就业等几个维度。李伟阳[7](2011)梳理了社会责任逻辑起点的渊源,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下,企业追求在预期存续期内最大限度地增进社会福利的意愿、行为和绩效。李二焕[8](2009)结合国内外学者对社会责任的定义以及我国《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规定,提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职工、产品质量、环境保护、依法纳税和社会公益的责任。李洁[9](2010)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结合我国医药企业的特点,认为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对消费者、股东、员工、供应链伙伴、政府、环境及社区的责任。林贤丰等[10](2011)结合卡罗尔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和调研情况,提出了包括质量安全保证、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公益责任等四个层次的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徐东佳、赵迎欢[11](2013)分析了发达国家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对政府、股东、环境和消费者等四个层面的内容。施金龙、裘夏梅[12](2015)则认为,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除了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和环保道德责任之外,还应包括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慈善责任,并在利益相关者理论、金字塔理论和三重底线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医药行业发展情况构建了包含质量安全保证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为一体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

1.3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模型

研究发现,相关学者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界定有许多相似性。即企业应在保证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对消费者、员工、政府、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对于医药企业而言,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应是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同时,结合上述社会责任理论和前人的研究,医药企业还应承担对消费者(患者)、股东及债权人、员工、供应链伙伴、政府、环境以及社区的责任。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初步建立了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见图 1

图 1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

本模型认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之下,以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为前提和基础,基于消费者(患者)、员工、包括医疗机构在内的合作伙伴及供应商、股东和债权人、政府、环境和社区等利益相关方对企业行为期望所需承担的责任[13]。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应围绕上述几个利益相关方进行披露与分析。

2 实证分析 2.1 研究对象

为验证本文所建立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是否与目前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内容相一致,本文选取样本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质性分析方法梳理报告的关键性内容和结构。

由于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医药企业主要为医药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均公开发布在其公司官网和巨潮资讯网等信息披露网站上,研究对象较易获取。因此,本研究选取45家医药上市公司最新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上交所23家,深交所22家。

2.2 研究方法

质性研究是指在自然情境下,研究者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等多种方式收集资料,并在资料基础之上运用归纳推理方法进行理论构建和现象诠释的一种研究方法[14]。扎根理论则是指在没有理论假设的条件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括,并从经验资料中建立理论的过程。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非结构化的文本资料,需要从大量文本资料中梳理重点内容。因此,选用质性分析方法可以更为系统、更为客观地梳理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关键性内容。

2.3 研究过程与结果

因各企业选取的责任标准不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总体来看,各标准之间存在较多的相似性:一是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写内容主要集中在对股东、消费者、供应链伙伴、政府、员工、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者方面;二是95%以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均按上述责任领域撰写;三是由于医药企业的特殊性,产品责任应作为最基础的责任。根据上文构建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理论模型,结合各社会责任指引,本文形成的信息披露分析框架包括产品责任、消费者(患者)责任、股东及债权人责任、员工责任、供应链责任、政府责任、环境责任和社区责任等8个责任领域。

根据各企业责任标准的相似性,首先,分别从各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搜索与上述责任领域有关的关键性内容,对关键词所在的句子或段落进行标注,形成“QUOTE”编码。其次,详细查阅报告中有关内容的文字表述与数据,将编码按照理论架构分别归类到不同的责任领域中,形成“一阶概念”。再次,将编码结果形成的数据导入ATLAS.TI质性分析软件,对关键词和词频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将分析结果由软件导出,形成编码结果。具体结果见表 1

表 1 基于ATALS.TI的编码结果

通过梳理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关键性内容发现:

1)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基本涵盖以上8个责任领域,但各责任领域披露的内容比重有差异。其中,股东及债权人责任、环境责任、员工责任和产品责任等披露内容相对较多;而政府责任、供应链责任等披露内容相对较少。反映出医药企业较为重视以股东利益为主的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产品责任等方面的信息披露;而对其他领域的社会责任信息选择少披露或不披露。

2)多数医药企业存在共性指标。如股东责任、员工责任和环境责任的全部内容;产品责任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研发创新等;消费者(患者)责任中的客户服务、消费者权益等;供应链责任中的供应商管理、供应商权益、战略合作伙伴等;政府责任中的依法纳税、守法合规;社区责任中的社会公益、志愿活动、教育公益等,反映出医药企业对某一责任领域的很多内容达成了共识。

3)一些医药企业还存在特殊性指标,即只在个别企业中披露内容较多,且与当前医药行业息息相关的内容。如产品责任中的药品召回、原材料质量、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消费者(患者)责任中的打击假药侵权、用药安全;供应链责任中的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发展;政府责任中的战略药品储备、特殊药品供应和管理、政府项目;社区责任中的医药文化传播、国际援助、药品可及性、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

3 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发现,本文构建的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型基本符合目前医药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所涵盖的内容。针对提高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提出如下建议:

3.1 立足行业特点披露信息

医药企业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其社会责任信息也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目前医药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针对性不强,大多按适用于全行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最低要求进行披露,缺少医药特色。因此,在构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模型过程中,医药企业除了关注各利益相关者所披露的共性指标外;还应结合自身情况,有选择性地披露特殊性指标。立足行业特点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有助于提高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

3.2 提高社会责任报告定量信息比例

现阶段,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多以定性描述为主,即简单描述企业对各利益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或理念,或主要描述企业在慈善捐赠和社会公益方面的举措,定量信息较少,披露内容也较为零散、片面,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和可比性相对较差。提示医药企业应加强在各责任领域定量信息的披露比例,并采取年度数据比较的形式,使社会责任报告充分体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成效。

3.3 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目前尚未建立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法规和监管机制,缺乏符合医药行业特点的社会责任管理标准和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引,导致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不统一。建议相关部门逐步完善社会责任立法工作,加强社会责任信息监管和审验,建立针对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从而进一步提高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参考文献
[1]
李洁. 试论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及实现途径[J]. 中国药房, 2010(29): 2689-2692.
[2]
Elkington J. Cannibals with Forks:the Triple Bottom Line of 21st Century Business[J]. Environmental Quality Management, 1998, 8(1): 37-51. DOI:10.1002/(ISSN)1520-6483
[3]
Lantos G.P. The Boundaries of 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Journal of Consumer Marketing, 2001, 18(7): 595-630. DOI:10.1108/07363760110410281
[4]
Schwartz M. S, Carroll A. B.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Three-domain Approach[J]. 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 2003, 13(4): 503-530. DOI:10.5840/beq200313435
[5]
Jamali D. The Case for Strategic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J]. Business and Society Review, 2007, 112(1): 1-27. DOI:10.1111/basr.2007.112.issue-1
[6]
徐尚昆.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维度、认知与实践[J]. 经济体制改革, 2010(6): 60-65.
[7]
李伟阳, 肖红军. 企业社会责任的逻辑[J]. 中国工业经济, 2011(10): 87-97.
[8]
李二焕.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探析[J].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09(9): 53-54.
[9]
李洁. 我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履行机制探讨[J]. 上海医药, 2010, 31(4): 172-175.
[10]
林贤丰, 肖冬冬, 刘文悦, 等. 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分析及模型重建[J]. 医学与社会, 2011, 24(7): 9-11.
[11]
徐东佳, 赵迎欢. 发达国家医药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及启示[J]. 中国药房, 2012(9): 774-777.
[12]
施金龙, 裘夏梅. 我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标体系研究[J]. 广东药学院学报, 2015, 31(6): 795-798.
[13]
李洁, 徐佩, 张亦凤. 中国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及驱动因素的实证研究[J]. 经济研究导刊, 2012(27): 40-42.
[14]
陈向明. 教育行动研究中如何使用质的方法[J]. 基础教育课程, 2005(4): 25-27.